馨月's profile女人的八大谎言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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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06

    090305

    March 03

    给你——我的tattoo

    纹身,又称文身、刺青,是用带有颜色的针刺入皮肤底层而在皮肤上制造一些图案或字眼出来。即指刺破皮肤而在创口敷用颜料使身上带有永久性花纹。
    有两个念头促使我想靠近纹身这个现在还戴着神秘面纱的行当,而这两个念头,真的非常像我。首先,很想在人的身上画画。画了很多的画,很久的画,没有一副不在一段时间之后让我审美疲劳,现在要我挑一张最喜欢的,似乎太难了,倒不是因为喜欢的太多,而是因为都不喜欢了。每张在刚完成时,都觉得十分满意,可过了一段时间无不厌烦,也不想再拿它们出来炫耀,也不再称之为作品——不过是过去的一副画而已,耐心和无聊的产物,没有来源,没有意义,没有什么好说的。不知是这些本是平庸之作,还是人类容易厌倦的本性造成的?或者用电脑画出来的东西本质上就是缺乏艺术价值。
    真正的绘画艺术之所以让人恒久欣赏永不厌倦,是由于它本身独有的个性,用颜料调出来的颜色每笔皆为不同,没有数据不能还原无法复制,这才像艺术本身——灵感和偶然的产物。伟大的艺术需要好的材料,亚麻布承载了油画艺术流传千百年,那比亚麻布珍贵得多的人的皮肤,应该承载的该是多么伟大,需要多少想象力的艺术?人体彩绘似乎太浅薄,仿佛只是用劣质颜料给亚当夏娃上了一层遮羞布,只有纹身,才是将色彩与肌肤相结合,深入内里,永久性地占有和存在。因为痛苦而铭记,因为流血而深刻,这样一幅画,被融入生命,永远留在一个人身上,一生都无法忘记。
    然而人的肌肤不能像亚麻布那样稳定,长久不变,它会衰老,会腐朽,然而也正因为易逝,才更显宝贵。这如同人的青春只有十数年,如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美丽的肌肤也是短暂的,所以好的纹身不仅是伟大的艺术,更像是一个易醒的美梦,当这肌肤年轻光滑,色泽新鲜亮丽,便是梦。这图的美,是属于小众的,需要亲见才能体会,而且这美是有时效的,它不会永远这么美,就像人只有一个少年,花只会开放一次,有天梦会醒,然而这梦的美,只有梦中人才能了解。
    第二个念头,是一句歌词勾起的,张震岳和侯佩岑的声音先响起(他不是说过“我爱台妹,侯佩岑算什么”吗),然后hotdog开始说“……从今以后各走各的路,身上留有你的tattoo,怎么可能不在乎……”这使我想起了爱情。
    爱情和纹身,在某种程度上非常相似,同样因为痛苦而深刻,同样因为短暂而可贵。爱是破坏,是痛苦,是占为己有,是哪怕污染你,也要得到你的决心。你的肌肤出身时完美无瑕,是爱情像针,将漆黑色划破你的皮肤,注入你的血液,留下永难磨灭的痕迹。你爱过这个人,爱过那个人,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最终,你会从爱情中走出,而爱情在你心中留下的tattoo永不会消逝,你不再纯洁无瑕,也不再完美如初。你被塑造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你不会千篇一律毫无个性,如同留有纹身的身体,即使世界毁灭,生命结束,仍有人能一眼认出。
    只有爱做梦的人才会真正懂得爱tattoo,这种痛苦的美丽是激情和绚烂的朝圣者一生都不能停止追求的东西。
    爱和艺术都是人生的美梦,做梦中人是幸福的,做造梦人是伟大的。
    February 17

    ELLE

    February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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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7

    hxw

    April 24

    080422

    080424

    dear璇:
        我们已经分开快要3年了,却好像还没正式给你写过一封信。
        也许是因为坐车偶然看到故人,勾起了思念。
        于是,昨天晚上做梦,忽然回到学校里,说是毕业前的实习结束,我们要开始做毕业论文。我一想到要回到学校,再过一段校园生活,真是开心死了。当时多么无聊无味的生活,现在让我重新去过,都是那么让人激动。我想到可以和你一起去小店吃饭,去乡下市集闲逛,一起看看片子,都觉得很开心。
        离开学校后已经很多次梦到校园的生活,曾经平淡的生活,现在想来是多么美好,毕业的时候没有来得及感伤就各奔前程,现在却开始感伤了。
        我最怀念每天熄灯后的闲聊,我们总是聊到最晚的,而你比我更晚,我喜欢你这种陪伴,因为怕寂寞,我不喜欢醒到最后,那时候说些什么都忘了,但是现在再也没有每天的卧谈,我就怀念了。有些日子一去不复返,有些生活过了那段时间就再也没有了。我好怀念当时好多好朋友,他们都是多么优秀的青年,和大家在一起,很少像如今经常觉得孤单。那时的男人已经失散在天涯,爱情总是给我们留下伤痕。只有友情历久弥新,依然那么美好,令人怀念。
        还记得每天早上爬不起来床,冬天痛苦的晨跑,早上迟到要害怕点名,上了一会课我们就会去食堂吃刚出炉的小肉松面包,喝第一家小卖部自己调的奶茶,奶茶是熊猫炼乳加立顿红茶,味道很好噢。我还记得你喜欢吃面包房的蛋黄酥。那时候食堂里总是一桌桌坐着高谈阔论的同学,可谓意气风发,我们经常坐在不起眼的地方,看着一堆风云人物在谈的唾沫横飞。食堂结束还有小超市和旁边一排小店,我在最后一家千里香吃过一次蚊子炒饭,端上来时最顶端是一只炒熟的蚊子。
        去水房打水,然后出去上网,经常不小心回来晚了就被人拿走水瓶,记得曾经最多一次打了4瓶水。晚上我最爱去图书馆,一个人在那里看到闭馆。10点从阅览室出来,我爱走外面的楼梯,这样可以通过一小段树林才走到大门,我喜欢那绿色的小树林,夏天有凉凉的湿意。更记得我们出去采风,全班同学坐在车里,听着司机大叔一路放着《高原红》。那些快乐的夜晚,在昆明,在大理,在丽江,在泸沽湖的星空下,在寒冷的香格里拉,我们全班同学,是多么开心。
        然而现在这一切都难觅踪迹了,以前的校区拆掉重建,我们那时的生活,只能在照片和记忆里寻找痕迹了,而我的记忆,已经不小心失去了许多。怀念这一切,让人有点伤感,美好而留不住的东西,总是让人伤感的,比如爱情,比如青春。
        本来昨天作了个梦,梦到你,想和你说说思念,一不小心说了这么多。心里的思念多到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可惜我丢了很多那时候的照片,不然翻出来看看,多好。
        想念你,想念那时候的那么多同学,好朋友,那种单纯的生活,天总是蓝的,风总是轻柔的,在现在看来简直像天堂一样美好。
                                             yours.natalie
                                             08.04.23